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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第1页)

李景若夹了一筷子豆豉蒸鱼放到高展明碗里:“君亮兄,年年有余。”

高展明夹还了一筷子牛肉片放到李景若碗里:“同喜。”

李景若挑眉:“夫人,你可知道这菜叫什么名字?”

高展明道:“夫妻肺……”自己把话头截住了。

李景若哈哈大笑:“夫人有心。”说着就把牛肉夹进嘴里吃了。

高展明叹气:得,从前还是偶尔地同他“开开玩笑”,这几日是越发变本加厉了,句句离不了调戏他!要不是李景若这家伙平时也总是没个正经的,高展明都要怀疑他是不是真心的了。

这顿年夜饭也不知是谁烧的,竟感觉比从前还辣了不少。蜀地的菜一直是极辣的,高展明从小是在吴郡长大,口味偏甜,后来又到了京城,也不常吃辣,刚到蜀地那会儿,还真叫他有些不习惯,不过蜀地的菜虽然辣,色香味却是极好的,虽说有时候叫人眼泪鼻涕都止不住,却也止不住筷子。几个月下来,高展明已有些习惯了。可今日的菜,竟比往常还鲜辣几分,叫他不得不以酒漱口。

还别说,这清酉票酒虽说极浓,入口十分呛人,可一咽下去,立刻就解了麻辣。

两人一边吃着小菜一边喝着小酒,一边讨论官府里的事。

李景若虽说也是头一次当官,可他毕竟是皇家长大的,且他又是个有心的,官员的职责和官府的流程他比高展明清楚得多,高展明有不少事情要请教他,他也都能对答如流。

高展明忍不住问他:“耀然兄,你前几年寻访各地,到底都寻访了些什么?”

李景若道:“了解民情,看看各地的百姓都是怎么生活的,各地的官员又都是怎么当官的。”他又道,“其实判司这个官,我也当过几个月,因此才清楚审理案情的流程和讼狱中可能会有的疑点。”

高展明大惊:“你做过判司?我怎么不知道?”

李景若笑道:“你对我,知道几分?”

高展明想了想,道:“你让我看见几分,我便了解几分。”又奇道,“你怎么会去当判司?”不管怎么说,李景若都是个皇族子弟。高展明虽说是高家子弟,富贵极盛,但是因为身上没有爵位也没有功绩,先辈的功绩是不能算到他头上的,因此即便中了进士,下放到地方当官,也要从判司做起。皇族就算如今衰微了,嫡系的皇子皇孙和他们这些势族子弟也是天差地别,再不济的都能封王封侯,虽说手中的权势和财富未见得有多少,可是出身的高贵却是无人能匹敌的。这不是,李景若没参加过科考没中过状元,却一来就是个正三品的都督,是他长官的长官。

李景若道:“有一天我听说了一件案子,是一个农妇杀害了自己的丈夫,将丈夫的尸首用火烧的面目全非,再去官府里报案,说是家里走了水,把她丈夫烧死了。她丈夫的尸首被衙门收走,过了两天,许多蝇虫都聚拢在那具尸首的头顶上盘旋,当地的判司就立刻命令仵作给那具尸首开颅,结果发现尸首的头盖上有个穿透了骨头的伤口,是用锥子砸的。判司立刻命人把那农妇拘捕归案,果然是那农妇伙同奸夫谋害了自己的丈夫。我觉得这桩案子十分有趣,便调来了案卷查案,不少案子都让我觉得耳目一新,老百姓们竟还有这般手法和智慧,可当真不能小觑了他们。而判司这个官,若真想当得好,也有许多学问,天文地理风土人情无一不得懂一些,朝廷才会总是让新科的进士来任职。”

高展明点点头:“唔,看案卷的确是个了解民生的好法子。”

李景若道:“是啊,史书上记载的都是家国大事,老百姓们却鲜少能占据一席之地。看案卷却不同,民间出高人,还有些歪打正着的妙事,亦可加以借鉴。譬如我曾经看过一桩案子,两个农户之间有仇怨,其中一个起了毒害另一个的心思,便自己调配了毒药,下在那户人家的菜地里,还以为做的天衣无缝,绝不会被人察觉。没想到他下了药之后,其他人家的菜田都被菜虫侵扰的苦不堪言,唯有那户人家的田里没有丁点菜虫,菜还长得比往年更茁壮。吃了之后,也未见中毒。后来下毒的那户人家气不过,直接把药下在仇人的酒里,人才被他毒死了,闹到官府,下毒的被缉拿归案,才把之前在地里下药的事情供了出来。”

高展明大惊:“那杀虫的是什么药?”

李景若哈哈大笑:“我当时也想知道这个,可惜那判司是个糊涂人,我查卷了相关的所有卷宗,也没瞧见关于那毒药的记载,倒是那个下药的因为杀了人,没几天就被处死了。可惜,当真可惜了。这毒药若能推广出去,倒是能大大提高收成呢。”

高展明叹气:“这案子怎么就轮不到我来审?!暴殄天物啊!”

李景若道:“因此我便生了好奇的心,让我父王帮我伪造了一份公文和出身,说是我当年新科及第的进士,让我到邻县去做了几个月的判司。”

高展明啧啧称奇:“耀然兄可真是个率性而为的人。不知你当判司的时候,可学了什么有趣的?”

李景若晃了晃杯子里的酒:“学了一招暗度陈仓。”

高展明奇道:“哦?说来听听。”

李景若道:“是一桩私奔的案子。一位商家公子看上了一户小吏家的女儿,奈何那小吏嫌他是行商出身,不愿将女儿嫁给他。他便趁着那姑娘去驼山上清修的几个月里也上了驼山,剃光了头发假扮成寺庙里的一个扫地和尚,每日与那姑娘在一个屋檐下过日子,吃喝都在一处,还为那姑娘讲解诗文。几个月后,姑娘下了驼山,便与他私奔逃家了。”

高展明皱了下眉头。这案子听起来,怎么有些怪怪的。

李景若笑弯了眼凑过去,道:“因此若是喜欢什么人,还得想办法跟他相处一室,日久生情,比什么都管用。我还听说,那小姐原本还因羞涩而推脱,可那公子趁着某一日把那小姐灌醉,与她……将生米煮成了熟饭,于是两人这才郎情妾意,私定了终身。”

高展明嘴角一抽。

李景若笑得颇有深意地将自己手中的酒杯碰了碰高展明的杯子:“君亮,我敬你。”

高展明狐疑地看了看自己的酒杯,警惕道:“你该不会在里面下了药吧?”

李景若被他逗笑了:“虎鞭、鹿茸、肉苁蓉、阳起石……全都下了。”尽是些壮阳的药物。

高展明看了看手里的酒杯,失笑。他当然不会真的相信李景若在里面下了药,只不过李景若这家伙……虽说总是嘴上没个把门的,可十句里面,总该有一句真的吧?他仔细回想一下,还真觉得李景若对他的心思好像已经昭然若揭了。

其实他还从来没有亲近过男色,从前在吴郡的时候,县学里读书,子弟们狎玩亲昵,他心里并不反感,却没有什么喜欢的人也令他有这种念想。后来娶了妻,也是淡淡的相敬如宾,再后来妻子死了,他就更把一腔心思都放到了学业上。重生成为高展明之后,一开始就被人冠上了一个出卖色相的帽子,宗学里的那些纨绔子弟们,能让他心生好感的都极少,对高华崇更是避如蛇蝎,更别说和谁分桃断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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