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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嚣张的强盗(第1页)

随着劳勃、韩幸和罗伊成功将高山氏族收为己用,三人瞬间就拥有了一只大约2oo人的“卫队”,有了这支“卫队”的保护,三人再次遇上其他“打野食”的部落的时候,反而变成了继续扩编队伍,一直扩编到5oo人左右,当真是从者如云啊!毕竟作为明月山脉中敢于光明正大打野食的“大部落”,石鸦部可不是什么“小朋友”,有奥格这个“小巨人”坐镇,可谓是稳坐高山氏族中的第一把交椅。

韩幸替劳勃帮他们画了一个大大的“大饼”,无非是说些个空话套话,“表现好就赐予土地云云”,反正是慷他人之慨,他们的土地现在还在“疯王”手下的封臣手里攥着哪。再说表现好,还不是劳勃和韩幸说了算!

致于为什么这些个高山氏族在劳勃这里这么听话,而后来到了提利昂的时候就变得桀骜不训了,这也是因为时间点不同,此时的高山氏族可谓是位于妥妥的低谷期。因为琼恩·艾林的“严打”,他们的日子过得可谓是糟透了,哪里像是莱莎那时候那么惬意,谷地的巡逻队几乎不出血门,以至于这帮人连凯特琳他们一行人都敢打劫,这就决定了这帮衣食无着的高山氏族更容易被轻易说服。

事实上,提利昂最后不也说服了这帮高山氏族为他“打工”吗?其实这些高山氏族远不如大家想象中的那么野蛮,他们精明的很,即使是提利昂也被他们忽悠了一把,出了大价钱才让他们当了自己的佣兵。而劳勃直接使用“胡萝卜加大锤”战术,自然分分钟收服这帮尚武的高山氏族的心。

提到奥格,不得不说这家伙的身体素质的确不是盖的,虽然脑瓜子不好使,但也相当于一个削弱版的“魔鬼终结者”,抗击单能力不是一般的强,挨了劳勃一锤子,愣是没给他打个骨断筋折亦或者内伤之类的,哭嚎了两下之后,站起来又是一条铁骨铮铮的汉子。

其实韩幸甚至隐隐有些担心这么多人的吃喝该怎么处置,所幸河间地离得并不远,他们只需要下了明月山脉之后沿着三叉戟河往前直走就行。

劳勃倒是相当起劲,一路上摆足了“大酋长”风头,一会儿朝着这个呼喝两声,一会儿朝着那个屁股上踹上一脚,显然非常享受这种威风凛凛的感觉。

没办法,虽然他是堂堂风息堡公爵,但是有鉴于他成为风息堡公爵的时候还才不过十二、三岁,当时还沉浸在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父母的船在自己面前,快要进入港口的时候成了触礁,然后双双归西的悲痛中,压根没心情耍什么公爵的派头,然后没几天就被父亲的老友兼头号大军师克礼森学士打到琼恩·艾林这里来当养子了。

所以平日里劳勃也就是对着那些个仆人、卫兵之类的耍耍风头,而且那些人之所以给他面子很大程度上只是因为他是风息堡公爵外加琼恩·艾林养子而已。

但是这帮高山氏族,看着劳勃的眼神个个都跟看天神似的,说不定劳勃让他们投河他们都会马上去做,第一是因为劳勃之前的确树立了很大的威信,第二是野蛮人本来就是强者为尊的社会体系,这是劳勃第一次亲自带领一只“大部队”,所以他充满了新鲜感。

还别说,别看劳勃到处“惹是生非”,踢踢这个,骂骂那个,“快一点!”“说你哪,别掉队!”他越是这么严厉,那些个高山氏族对他反而越是恭顺服从,难道这就是为什么古话说“慈不掌兵”的道理吗?

“看来这些个高山氏族还真是受虐狂啊!”韩幸不禁感慨道。

忽然韩幸想到了一点非常重要的东西,没钱!他们三人都是来做信使的,简单说就是去了河间地,徒利家包吃包住,何况这一年韩幸都在琼恩·艾林那“蹭饭”,以至于他都忘了这世界上还有钱这个东西了。

他立刻很担心的问劳勃“劳勃,你带够钱没?”韩幸急的活像是热锅上的蚂蚁,觉得自己这下算是完了,虽然他是可以从“河滨区”搞点吃的出来,可是关键在于河滨区也不过是个小世界,基本都是靠着收集市之类的地方的食物,坐吃山空罢了,匀个几个人的食物还行,几百人是绝对不可能的。

“没带??????”劳勃也一幅如丧考妣的样子,脸色立马绿了起来,没钱!这帮高山氏族吃不饱肚子还不得造反啊!

却不想劳勃忽然多云转晴,瞧着韩幸那副猴急的样,哈哈大笑起来道“你以为我是什么人啊?我可是风息堡公爵,正儿八经的大贵族,只要说这些人是我的卫队,哪里用的着自己花钱买粮食啊!当地贵族得供着我们吃喝,你怕什么啊!”

韩幸一想“对啊!劳勃什么人啊!妥妥的七国大贵族,站在权力巅峰的Top1o之一,地方贵族哭着喊着抱大腿还来不及哪,怎么可能让劳勃的人挨饿。”自己原来是瞎操心,不过这倒是提醒了韩幸,也不知道“河滨区”的王鹏飞等人过得怎么样了。

不过途中倒是差点闹出了大乌龙,这群衣衫褴褛的高山氏族如同一群蝗虫一样黑压压的来到某个贵族的城堡底下,以至于那个城堡的卫兵立刻就把城门给关上了,俨然一副防贼的样子。

“多半是把咱们当成强盗团体了!”韩幸来到劳勃身边打趣道。

“别担心,看我的!”劳勃策马上前,清了清嗓子道“哼哼~,我是风息堡的拜拉席恩家族的劳勃公爵,带领卫队途经贵地,如今人困马乏,希望能获得一些食物和睡觉的地方。”

好久城头才冒出一个瑟瑟抖的带着锅盔的脑袋,用同样颤颤巍巍的声音道“阁下说你是劳勃?拜拉席恩公爵,你有什么证据?”开玩笑,看看这群衣衫褴褛的叫花子,还公爵的卫队?你要说你是哪个北境来的伯爵我还可能会信,现在的强盗头子还真会编!

不过这家伙还是不敢把劳勃给得罪死了,毕竟别看这里是个“城堡”,其实顶多就是个小庄园,这里的领主不过是个名不见经传的男爵罢了,拥有周围的几个小村庄。城墙不过3米高,要论防御力还不如韩幸在甘泉村的领主府邸。

城头的守军不过五十个不到,要是这个“强盗头子”下令攻城,指不定还真会被攻陷。

于是那个守军挤出一副笑脸道“劳勃公爵大人,我们地方小,恐怕住不了你们这么多人,您看要不您就在外面扎营将就将就吧?致于食物,我们会从城墙上给你们放下来,您看可不可以啊?”

对于这个答案劳勃还算满意,毕竟这么一个方圆不过几百米的小城堡,要想住下这么多人的确是痴人说梦,他们愿意拿出食物来款待自己等人已经很不错了。

既然目标已经达到,劳勃也就点点头同意了。致于他们是不是以为自己是强盗,劳勃根本就不关心。坦白说,贵族和强盗也没什么区别,不过贵族是成功了的“大强盗”,住在城堡里,穿着鲜明的衣服,拿着锋利的武器,受着法律的保护而已。

他们的效率倒是神,很快就把食物和酒水通过吊篮放了下来,显然不打算得罪这帮瘟神。那些高山氏族看到“大酋长”如此轻易的就让这群躲在城墙后面的懦夫交出了这么多好东西,他们对于劳勃的崇拜立刻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跟着大酋长混,有前途啊!”

什么?你说下毒?别傻了,任何带兵的人都知道,吃饭要分批吃,一方面是为了保持秩序,另一方面就是防止下毒,只要有一个人毒身亡,其他的人自然就不会再吃了,所以用下毒这种方法,闹不好会把这群“强盗”给惹毛了,还不如乖乖的稳住他们,不管是指望他们吃完自己滚蛋还是拖时间写信去求援,这才是上策。

劳勃等人就在这个位于三叉戟河畔的小城堡边上扎营了一晚,第二天黎明拔营出前往奔流城。那群守卫看到这群瘟神遵守约定拍拍屁股走人,顿时一个个都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过了大约两天,期间众人如法炮制,多次依样画葫芦,又“打劫”了好几个城堡,总算是喂饱了这群“嗷嗷待哺”的高山氏族,还别说,那群高山氏族可真能吃。

“韩幸你们是有几个月没吃饭了吗?众高山氏族对啊!你怎么知道啊!韩幸囧”,要不是靠着劳勃的名头,还真未必能养得起这帮“饭桶”。

等到劳勃“大酋长”带领着他的“大军”兵临奔流城下的时候,奔流城中立刻吹起了号角,然后一名穿着红色鳞甲,头上顶着一顶有着跃起的红色鳟鱼雕像的头盔的魁梧男人一马当先,率领着两三百骑兵朝着众人飞驰过来。

来人正是奔流城公爵霍斯特·徒利,这位老哥时年47岁,正值盛年,身材高大,有着一头棕红色头,霍斯特·徒利乃是七国第一多动症,最爱到处乱逛,从来闲不下来,比起公爵他更像是一个游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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