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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潮》作者:阿苏聿【完结】

  文案:

  那一年,港城全面禁摩。

  那些骑着摩托车于岭南热浪中穿梭的身影仿佛一夜之间消失殆尽。

  那些无处可去的颓萎糜烂的少年人却不是。

  他们依旧如丧家之犬一样飘荡在城中村的街头巷尾。

  烟头,衬衫,揉得皱皱巴巴的纸币,珠江落日。

  以及汽水瓶上冰冷的雾珠……

  被褥间温热的汗,柔软的肌肤。

  那就是他们最后的少年时代。

  我们注定被这个时代抛弃。

  仿佛扇叶上的一粒尘埃。

  逆人潮而行,醉死天地间。

  绝不向这个庞大世界低头。

  那是岭南的闷热的夏天。

  我爱上世界中的另一个我自己。

  这世界没爱过你,我爱。

  *中短篇小,周鸣鞘x穆阳,离家浪子与无业游民,一见钟情,少年人互撩。

  视角不明是因为攻受视角平均。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花季雨季 成长

  搜索关键字:主角:穆阳,周鸣鞘┃配角:┃其它:

  一句话简介:岭南热潮。

  立意:百折不挠努力生活。

  第1章o1

  周鸣鞘翻出军校高墙,一路南下,灰头土脸地来到港城时,是七月最炎热的一天。这几乎已是祖国的最南端了。他一生也没走这么远。从北到南,再也看不见雪。

  他是来找人的,找他的母亲。他对这个女人的记忆几乎已经要模糊了,只得知她跑到南方去,做小生意,应当是再嫁了。

  这个女人错就错在不该招惹权贵。

  他那年二十岁,比穆阳早出生两年多三个月,不过那时他还没遇见他,不知道这件事。

  他在港城吃的第一餐是白粥。三块钱,一大碗喝到胀肚。因为他没有钱。

  他太穷了,能一路逃亡活到今日,已是个人的本事。他知道最脏最乱的地方有活路可走,所以在一个小巷子里找到这家苍蝇馆。他吃饭时特意露出口袋里的小刀,所以眼珠子滴溜乱转的贼没有打他的主意。

  可填饱肚子,走到巷子深处,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了。

  年轻的小混混们根本不懂察言观色。他们是这座城市里的蟑螂,伸着须须四处闻风而去。他们看见了周鸣鞘脖子上那枚玉,真是成色漂亮的护身符!所以动了贪心。

  他们头五彩斑斓,没有一个看得顺眼。站成一排,彩虹似的,将周鸣鞘团团围住。在这样的人头攒动中,周鸣鞘忽然看见,不远处的垃圾箱上,还坐着一个年轻人。他从口袋里摸出一包烟,叼到嘴上,用摔得四分五裂的打火机“啪”点着了。

  吐出一圈,回头看人。坚毅的、漂亮的脸。要不是因为眼角有一道小小的疤,腮帮子上还涂着红药水,周鸣鞘真会把他当女人。

  他不吱声,也不参与,但显然,他是这个团体的主心骨。

  周鸣鞘撸起袖子,露出小臂上有力的肌肉。微微一弓,青筋暴起,怪吓人的,有人咽了口口水,往后退一步,被同伴拽住,挨了恶狠狠的一眼。周鸣鞘将他们的反应尽收眼底,然而面无表情。他忽然有些馋那男孩嘴里的烟。他心里也憋着一肚子火没呢。

  周鸣鞘说:“想好了,就动手。医药费不包。”

  这是京城里打架的规矩。他虽然算公子哥,可到底是情妇的孩子啊。公子哥不打架,来路不太干净的私是可以的。所以他在老胡同那些王八蛋手里学会很多打架的技巧和江湖规矩。后来还被送去军校,在那地方,别的没学会,格斗越有长进。所以他先文质彬彬地抛下一句警告,以免欺人太甚。

  年轻人,就算是怕得腿肚子抖,也会硬着头皮逞强。仿佛退后一步,就是像韩信一样从人胯下而过似的,所以不可能服软。他们操持着木棍、铁棒,还有豁了口的菜刀走上来,装模作样地朝周鸣鞘砍,周鸣鞘叹了口气,上手应对。

  先下武器,哪有赤手空拳吃枪子的道理?他眼疾手快,三下两下把这些刀枪棍棒全卸了。然后招架得行云流水,左边“啪”地扭了一人手腕,右边“砰”地踹人肚腩,就和他父亲看京戏,武生打转似的,花活漂亮。

  于是十分钟不到,几个混混在地上大呼小叫。

  坐在垃圾桶上的那人恰巧抽完烟,眯着眼将烟头在地上踩了,插着口袋跳下来。

  他穿得不像混混,一件白色短袖罢了。似乎洗了很多次,衣角都残破。那衣服本来宽大,然而他出了汗,汗黏黏贴在身上,就勾勒出少年人的身形。胸膛的起伏,腰线的劲瘦。周鸣鞘后来嫉妒穆阳的所有腰带,因为它们可以长久地禁锢着这人的腰身。

  当然,初见的那一日,周鸣鞘还没色欲昏心。

  他打了一场架,不喘也去半条命。手臂上有伤口,脸上也蹭了血。他舌尖舔过唇边的血珠,又擦去鬓角的汗。他比穆阳高半头,冷眼瞧着他。

  穆阳依旧眯着眼睛。他好像在看周鸣鞘身后的夕阳。后来周鸣鞘告诉他,你不必找太阳……你自己比太阳还要耀眼。但那时穆阳不知道这些事情。

  对于兄弟被周鸣鞘打得满地找牙这件事,他一言不,反而平静地开口:“我打不过你。”

  倒是很有自知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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