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尘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九十四章 慕南与天君(第1页)

天君城里依然是热闹非凡,望着外面的人来人往,我迟疑了一下,向慕南问道“你要回灵瀛门看看吗?”

慕南似是有点诧异地看了我一眼,转眼他垂眸微笑,“不了,阿枝去哪,我就去哪。”他似是怕我多想,连忙又加上一句,“世间事都是算无可算,我怕我这手一松开,以后再见阿枝就难了……我们不是说过以后相依相伴的吗?这路不管是好走还是不好走,总得要一起走才叫相依相伴不是?”

我点了点头,说道“那就一起去紫华殿吧。”

与慕南这般挤入车水马龙的人流,感觉到慕南始终握着我手的那种温热,我不由感慨着说道“好多年了,我都没有被人这么握着手过。”

“那这种感觉好不好?”

我说道“还可以吧,有朋友在侧的感觉总是好的。”

与慕南说说笑笑,不一会功夫,我们便来到了紫华山下。

望着阳光下白玉琼楼般的紫华殿,我像以往的无数次一样,怔怔地出了神。

定定地看了一会后,我垂下双眸,轻声说道“他曾经赶过我,说永远都不许我再出现在这里……”

我的话无头无尾,不过慕南自是能听懂,他眯着眼睛打量着在阳光下白玉煌煌的宫殿,过了一会才说道“他凭什么赶你?”冷笑一声,慕南鄙夷一哼后,正准备再说些什么却又闭上了嘴,过了一会,他声音温柔地说道“……姐姐,他不稀罕咱们,咱们也要不稀罕他才是。”

我仰着头,沉默了良久良久,才低低说道“我是不想稀罕,我也在努力维持骄傲……我真的很努力很努力的生活了。”

过了一会,我指着宫殿的一角,又说道“那天就在那里,他把我赶出了天君城。他说,魏枝永世不可再踏足此地。”说到这里,我不知为什么,竟是低低笑了起来,一边笑,我一边低声说道“阿南,他赶我走呢……他都赶我走了。”

我身边的慕南没有回话。

过了一会,我又说道“我不能这样上去。”

说到这里,我慢慢摘下纱帽,慢慢收起敛息术,随着我把身上的法衣变成红色,我已就在这山脚下,自顾自地解开头,动作舒缓地把长长的头梳成了流仙髻。

这些事情,我做得缓慢,也带着一种无形的优雅,偶尔,也有飞过此地的人,会诧异地停下脚下看来,偶尔,也有人经过后,会在背后指指点点说上两句。

我全然不理,光天化日,我慢慢的把自己变得华光溢彩,慢慢的,把属于自己的风华张扬而出……

当我细细地打量好后,无意中回头,却对上了慕南痴痴的,饱含着无尽思念的眼。

我挑了挑眉,诧异地问道“阿南,怎么啦?”

慕南看着我良久,才低低地说道“魏枝,你刚才旁若无人,仿佛从不曾把任何人任何话放在眼里的样子,我依稀有点眼熟。”他尽量说得平淡,可那眼神中翻涌的思念和痴绝,却让人触目惊心。

我心思不在慕南心上,也就没有在意这些,转过头去,我看着那依然高踞在山峰之上,在白云当中,若隐若现华美若梦的紫华殿,缓缓说道“行了,我们上去吧。”

“好。”慕南牵紧了我的手。

我甩了几下,也没有甩开慕南后,也无心与他在这种细节上较劲了,我缓步踏入了紫华殿。

紫华殿里长长的白玉阶,配着我变化了式样的拖曳的红色法衣,倒有一种别样的相衬,这一点,从左右那些玄衣骑呆呆看来的目光里可以看出。

走过白玉阶,走过长长的走廊,走过百花同时绽放的花园,我远远便看到,那个正与良少等人说着话的天君。

天君显然准备盛装出行,他的身后,站着一色玄衣黑骑,他的左右,伴着青涣和好一些有点眼熟的天才们。

这些人,在看到我过来时,一个个停止了说话,一个个转头看来。

正与良少说着话的天君,先是漫不经心地朝我一瞟,在他继续转头看向良少时,却抿上了薄唇。他的沉默,令得良少连忙问道“天君?你的意思是?”

天君慢慢举起手来。

随着他这手势一举,良少连忙躬身退后,在退后时,良少一眼看到了我,当下他双眼一亮,只是转眼间,他瞪大眼看向了我身侧的慕南。

我与慕南来到了天君面前,慕南还待抓住我的手,被我悄悄使了一个暗劲挣脱开来。

在我向天君走去时,天君也在看向我。不知为什么,他此刻的眼神与平时有点不同,令得我准备说出的话也给咽了下去。

天君看向我,我也沉默地看向了他。

看了我一会后,他转过头,向慕南问道“你是灵瀛门那个擅长符箓的慕南吧?本君记得不曾征召过你。”

热门小说推荐
和关系生疏的不对付青梅同居了

和关系生疏的不对付青梅同居了

简介关于和关系生疏的不对付青梅同居了李牧和6小溪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两人一直以来都不对付,逐渐开始疏远对方。因为报考同一所学校同一个专业分配到了同一个班级,不对付的两人开始了不对付的同居生活。李牧我绝对不会喜欢6小溪,除非6小溪先喜欢我!6小溪我绝对不会喜欢李牧,除非李牧先喜欢我!很快,他们就现两人之间的友情变质了。关键词单女主青梅竹马幼驯染恋爱狗粮日常同居甜纯爱原名不对付青梅今天也很可爱!...

我痴傻三年,苏醒已无敌

我痴傻三年,苏醒已无敌

作品简介和女总裁邂逅意外觉醒血脉,却现女友劈腿叶玄走上了一条修仙路!大丈夫在世,自当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从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痴傻三年,苏醒已无敌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炮灰觉醒后,在年代文里乘风破浪

炮灰觉醒后,在年代文里乘风破浪

简介关于炮灰觉醒后,在年代文里乘风破浪不知道从哪个犄角旮旯里冒出来的半仙儿黄太奶说她命中有一劫数。好吧,她信了。可谁能告诉她,明明有那么多种的遭劫方式,为啥偏偏安排她被一口煎饼果子噎死?好在还有一个大机缘,让她穿书重生到了缺衣少食的七零年代。当然,还附带着满满一空间的物资,足够她躺平到死。神马?还有一个自己贴上来的签到系统?嘻嘻,收了收了,好东西当然要据为己有。不过,这系统怎么有点摆烂!一只永远没个正经名字的大黄狗,一只巨能吃肉的老王八,一只贼能叭叭的小鹦鹉,打拐子,抓特务,寻宝藏,捡洋落三仆一主勇闯七零。开局就遇渣男贱女?当然是算计回去!总有人送上门来受虐?那就送他们去劳改认识错误!本想低调做人,奈何实力不允许。左手空间,右手系统,还有一个随时要报恩的半仙儿黄太奶。方茴表示这日子,太舒坦。直到有一天,方茴突然现,自己居然成了这本书的主角,光环还一闪一闪的。谁能告诉她,明明是一本男频种马文,怎么生生被她掰成了大女主剧本?还有,这个三五不时就在她面前刷一波存在感的男人是怎么回事?怎么到了最后,居然成了她的官配!...

吞雷天尸

吞雷天尸

因一次意外,沈从变成僵尸,幸亏脑袋里面有电脑,电脑功能多啊,就是要充电啊。这个世界没有家用电,只有浩瀚雷法与滚滚天雷,让僵尸去挨雷,老天爷,你还是给根吊绳吧。雷光上跳舞,妹子群中歌唱,即便老天相拦,沈从也要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巅峰之路,大不了将天捅出一个窟!第一章祸不单行  华国F市,爆发的流星雨在星空之中纵横。某座居民楼天台上,沈从抱着陪伴自己多年的笔记本电脑,目光没有焦距的盯着夜空。没有亲人,朋友寥寥,一个人孤独的在这个城市中残喘着。流星的光芒在沈从的眼眸中闪烁,ldquo如有可能,哪怕只是闪耀一时,也当无憾helliprdquohelliphelliphelliphelliphelliphellip倪天国,一处偏僻荒芜的丛林之中,一道身影盘膝在阴影之中。气息幽沉,一道道肉眼难见的天地能量从四周汇聚,接着进入人影身体之中。沈从的身形微微颤动了一下,双眼睁开,猩红的光芒一闪而过,ldquo还是没有多少进展,当初村里的最好的功法,在身体产生异变之后,除了护住自己的心神不被暗化,功力的增长几乎停滞了!rdquo沈从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掌,僵硬的皮肤好似老树皮,不似活人。不止手掌如此,沈从身体的各个部分都是一样,沈从如今的状况跟常人已经联系不上,非要说沈从如今是什么的话,也许最近似的就是僵尸。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十几年,如何而来,沈从无从得知。从最开始的惊愕,到后来的渐渐适应,如果没有那场惊变,沈从现在可能还在村庄里,与这一世的父母亲人,友善的邻里无忧的生活着。可惜,一切都变了,只因那些贪婪的人。...

长公主和离后

长公主和离后

南宫静瑶爱慕季长风多年,却只将这份感情藏在心里。她本以为这是一场无疾而终的暗恋,谁知一场赐婚,让她得偿所愿。可几家欢喜几家愁,比起南宫静瑶的欣喜万分,将军府中却是另一番景象。季长风接了圣旨后,把自己...

穿书七零:糙汉努力赚钱养我

穿书七零:糙汉努力赚钱养我

简介关于穿书七零糙汉努力赚钱养我(穿书年代空间灵泉甜宠)林七叶一睁眼,就现自己穿书七零年代,还和一个被下放的男人生了关系。林七叶反应过来,想起了闺蜜和自己说过的一本同名同姓的小说,自己真的穿成了那个恋爱脑女配,就因为看上了书中下乡建设的知青男主,就开始疯狂最追,最后被书中女主陷害。林七叶想到自己在现代好不容易事业有成,准备躺平人生,现在又重头开始,林七叶假装不慌,只要自己努力,肯定能提前实现养老。什么?书中的男主后悔了,想和林七叶处对象?什么?村里人现林家那个下胖妞,不胖了,还很好看。什么?你竟然不知道林家那个七丫头和那个小崽种结婚了。什么?七丫头竟然要给村里修路?还修桥。林七叶要什么小白脸,这个结婚对象就挺不错的,还能帮自己赚钱干活,看来离实现早日退休的梦想不远了。谁知一封信,打破了湾山大队的宁静。什么?七丫头要去随军了!小崽种竟然有这样的身份!大湾山村民后来,听说去当了军嫂的七丫头,天天躺在家里不用干活,江同志把宠上天了!大湾山村民...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