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尘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七十五章 与故人相逢(第1页)

我闻言回头。

这一回头,我对上了一个身着紫色华服,泛着优雅步伐缓步而来的俊美王孙。见我楞楞地看着,他慢慢扯唇一笑,笑容中颇有几分狡黠。

我呆了呆,惊道“你是,良少?”

眼前这人,俊美年少,举止风流,可不正是魏红曾经暗恋过的,魏国有名的美男子良少?

可良少不是不能修练吗?便是他能修练,也应该是一个来自魏国的普通仙修,可现在站在我面前的男子,笑容淡雅,衣着华贵,举止之间分明一派人间王孙,仙家权修的气派,哪里还有半点昔日模样?

见我还在吃惊,良少嘴角一扬淡笑道“魏枝有所不知,我本是仙家修士,不过因年少成名修练太快等原因,导致心境上颇有不足,所以那些年便投奔了在魏国的凡人舅舅,不过是借凡间气象磨一磨心性罢了。”

我结巴道“可你在鉴镜……你不是不能修练吗?”

良少笑了,他道“那鉴镜我以前照过,你也知道它原理的,照过一次的人,再照是不会出现任何异状的。”

他朝我上下打量,微微晒道“魏枝真是一鸣惊人让人刮目相看,这阵子的天君城,经常能听到你的大名。”

在这异乡见到故人,哪怕那故人以前并不熟络,那来自心里的欢喜亲近也是难以言喻的,我忍不住弯起眼,笑道“真没有想到,居然能遇到你。”

我见到云宝蹲在一个摊子前拿起一块奇形怪状的石头津津有味的翻看着,便扬起唇冲良少高兴地说道“他乡遇故知,真是不胜欣喜……良少有空闲?前方酒楼好象不错,愿请君一饮。”

良少哈哈一笑,道“是我失礼,这种事应该我先开口。”他挥手示意身后跟着的几个高阶修士退后,提步朝酒楼走去,“魏仙子,请!”

“请。”我与云宝说了一声,又把我们前去的酒楼指给他看后,便跟在良少身后,朝着那酒楼走去。

正如云宝所说,我现在有点名头,这一路走来,不时可以看到修士在对我指指点点,便是酒楼小二,远远看到我也早早跑了出来,红着脸恭敬无比的迎侯着。

在二楼一处厢房坐下,良少信手点了几样灵果灵食后,抬头看我一会,突然说道“魏枝,真难以想象在魏国时的你,与现在的你是同一个人。”他笑吟吟的继续说着,“想当初在魏国时,你胆小怯弱,长相平凡,怎么看都是个不起眼的普通女子,可现在的你,长相和气派都挺让人惊艳的,简直是天壤之别。”

我笑了笑,问道“良少你是什么时候来天君城的?”

“当然是随这次天才大流而来。这一次的天君城,那可是风云聚会天才辈出,我要是不来,岂不是对不起自个儿?”良少举止一派优雅,人也特别健谈,他端起酒樽,一边给我和自己倒酒,一边说道。

我好奇地问道“那你代表的是魏国吗?”

“当然不是,”良少心情极好,一直嘴角含笑,“我代表的是东瀛州。说起来这个天君城我也不陌生,幼小时,我曾经在这里住过十年。”

对上我睁大的眼睛,良少继续说道“是这样,我家呢,便是天君阁下亲生母亲的家族,论起辈来,我应该叫天君一声表哥。”

居然还有这样的事?我眼睛瞪得更大了。

良少见我这模样,先是一笑,转眼他更认真地解释起来,“不过虽然是表亲,我与天君还是这一次才打照面,以前没有见过。”说到这里,他看向我问道“魏枝,你在天君城里可住得惯?”

我点了点头,低声道“住得惯的。”

“撒谎!”良少打断我的话头,“不管是上次在青石广场上,还是这次与你见面,你那模样神态可都说不上欢喜习惯。”他说到这里,声音放缓,“魏枝,我是你老乡,如果你有什么困难,千万不要见外,尽管向我开口。”

我摇了摇头,冲他弯着眼睛说道“暂时没有,以后有了麻烦,我一定找你。”

良少哈哈一笑。

也许真是他乡遇故知,这一顿饭,我们足足吃了半天,大多数时候都是良少在说,他跟我说起他的小时候,说起他以前游历时的经历,说最初到魏国时的趣事。最后,良少说道“魏枝,我这次来天君城前,遇到过你弟弟……他现在瘦了很多,还不到三十岁的人,看起来挺显老的,我无意中听他与人对话,语气神态都很拘谨,对了,他似乎还提到了你,那语气还挺孺慕的,不停地说我姐姐如何如何。”

弟弟?魏叶?

我不由一怔,咬着筷子起呆来对我们来说,十年也罢,百年也罢,都只是一个数字,对于母亲和弟弟这样的凡人来说,十年却可能是半辈子。

……如果有机会,我还是去看看他们,不管怎么样,留些黄金让他们富足一生也是好的。

也许是经过的事多了,现在的我想起弟弟,已没有了以前的那种种郁结,有的只是说不出的怜惜。

热门小说推荐
和关系生疏的不对付青梅同居了

和关系生疏的不对付青梅同居了

简介关于和关系生疏的不对付青梅同居了李牧和6小溪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两人一直以来都不对付,逐渐开始疏远对方。因为报考同一所学校同一个专业分配到了同一个班级,不对付的两人开始了不对付的同居生活。李牧我绝对不会喜欢6小溪,除非6小溪先喜欢我!6小溪我绝对不会喜欢李牧,除非李牧先喜欢我!很快,他们就现两人之间的友情变质了。关键词单女主青梅竹马幼驯染恋爱狗粮日常同居甜纯爱原名不对付青梅今天也很可爱!...

我痴傻三年,苏醒已无敌

我痴傻三年,苏醒已无敌

作品简介和女总裁邂逅意外觉醒血脉,却现女友劈腿叶玄走上了一条修仙路!大丈夫在世,自当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从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痴傻三年,苏醒已无敌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炮灰觉醒后,在年代文里乘风破浪

炮灰觉醒后,在年代文里乘风破浪

简介关于炮灰觉醒后,在年代文里乘风破浪不知道从哪个犄角旮旯里冒出来的半仙儿黄太奶说她命中有一劫数。好吧,她信了。可谁能告诉她,明明有那么多种的遭劫方式,为啥偏偏安排她被一口煎饼果子噎死?好在还有一个大机缘,让她穿书重生到了缺衣少食的七零年代。当然,还附带着满满一空间的物资,足够她躺平到死。神马?还有一个自己贴上来的签到系统?嘻嘻,收了收了,好东西当然要据为己有。不过,这系统怎么有点摆烂!一只永远没个正经名字的大黄狗,一只巨能吃肉的老王八,一只贼能叭叭的小鹦鹉,打拐子,抓特务,寻宝藏,捡洋落三仆一主勇闯七零。开局就遇渣男贱女?当然是算计回去!总有人送上门来受虐?那就送他们去劳改认识错误!本想低调做人,奈何实力不允许。左手空间,右手系统,还有一个随时要报恩的半仙儿黄太奶。方茴表示这日子,太舒坦。直到有一天,方茴突然现,自己居然成了这本书的主角,光环还一闪一闪的。谁能告诉她,明明是一本男频种马文,怎么生生被她掰成了大女主剧本?还有,这个三五不时就在她面前刷一波存在感的男人是怎么回事?怎么到了最后,居然成了她的官配!...

吞雷天尸

吞雷天尸

因一次意外,沈从变成僵尸,幸亏脑袋里面有电脑,电脑功能多啊,就是要充电啊。这个世界没有家用电,只有浩瀚雷法与滚滚天雷,让僵尸去挨雷,老天爷,你还是给根吊绳吧。雷光上跳舞,妹子群中歌唱,即便老天相拦,沈从也要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巅峰之路,大不了将天捅出一个窟!第一章祸不单行  华国F市,爆发的流星雨在星空之中纵横。某座居民楼天台上,沈从抱着陪伴自己多年的笔记本电脑,目光没有焦距的盯着夜空。没有亲人,朋友寥寥,一个人孤独的在这个城市中残喘着。流星的光芒在沈从的眼眸中闪烁,ldquo如有可能,哪怕只是闪耀一时,也当无憾helliprdquohelliphelliphelliphelliphelliphellip倪天国,一处偏僻荒芜的丛林之中,一道身影盘膝在阴影之中。气息幽沉,一道道肉眼难见的天地能量从四周汇聚,接着进入人影身体之中。沈从的身形微微颤动了一下,双眼睁开,猩红的光芒一闪而过,ldquo还是没有多少进展,当初村里的最好的功法,在身体产生异变之后,除了护住自己的心神不被暗化,功力的增长几乎停滞了!rdquo沈从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掌,僵硬的皮肤好似老树皮,不似活人。不止手掌如此,沈从身体的各个部分都是一样,沈从如今的状况跟常人已经联系不上,非要说沈从如今是什么的话,也许最近似的就是僵尸。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十几年,如何而来,沈从无从得知。从最开始的惊愕,到后来的渐渐适应,如果没有那场惊变,沈从现在可能还在村庄里,与这一世的父母亲人,友善的邻里无忧的生活着。可惜,一切都变了,只因那些贪婪的人。...

长公主和离后

长公主和离后

南宫静瑶爱慕季长风多年,却只将这份感情藏在心里。她本以为这是一场无疾而终的暗恋,谁知一场赐婚,让她得偿所愿。可几家欢喜几家愁,比起南宫静瑶的欣喜万分,将军府中却是另一番景象。季长风接了圣旨后,把自己...

穿书七零:糙汉努力赚钱养我

穿书七零:糙汉努力赚钱养我

简介关于穿书七零糙汉努力赚钱养我(穿书年代空间灵泉甜宠)林七叶一睁眼,就现自己穿书七零年代,还和一个被下放的男人生了关系。林七叶反应过来,想起了闺蜜和自己说过的一本同名同姓的小说,自己真的穿成了那个恋爱脑女配,就因为看上了书中下乡建设的知青男主,就开始疯狂最追,最后被书中女主陷害。林七叶想到自己在现代好不容易事业有成,准备躺平人生,现在又重头开始,林七叶假装不慌,只要自己努力,肯定能提前实现养老。什么?书中的男主后悔了,想和林七叶处对象?什么?村里人现林家那个下胖妞,不胖了,还很好看。什么?你竟然不知道林家那个七丫头和那个小崽种结婚了。什么?七丫头竟然要给村里修路?还修桥。林七叶要什么小白脸,这个结婚对象就挺不错的,还能帮自己赚钱干活,看来离实现早日退休的梦想不远了。谁知一封信,打破了湾山大队的宁静。什么?七丫头要去随军了!小崽种竟然有这样的身份!大湾山村民后来,听说去当了军嫂的七丫头,天天躺在家里不用干活,江同志把宠上天了!大湾山村民...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