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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頁(第1页)

我微信問她。

她讓我先去,她會自己過去。

我和幾個朋友準時到餐廳,為了幫我,他們各帶兩個女性朋友助興。說是朋友,其實不過是會所里花錢最多又最漂亮的那幾個。

平時花錢,到需要的時候,抬出來喝喝酒。

她們這種女人,讀書少,喝酒多,腦子不靈光。在她們的世界裡,有一個偶像劇價值觀:男人帶我見他朋友,是重視我。

其實,還有一種可能。

那就是消費她的外貌。

掃黃隊長趙時遲到將近十五分鐘,他推門進來的時候,我抬眼就看到他旁邊的文宿。

我記得她那天很漂亮,右耳上戴著銀色的耳鏈,黑色上衣又小又短,搭配暗紅色闊腿褲,腰上露出一節。

她的手臂挽在趙時的臂彎里,她的指甲又換了,但還是很長,依舊是暗色。

「擅自帶個朋友過來,你們應該不會介意吧?」趙時比我年輕些,三十七八歲,說話的時候右手輕輕拍了一下文宿的手背。

我盯著文宿的臉,心裡不是滋味。這感覺就像吃過一口的肉包子,被狗搶了。

旁邊的朋友撞了我一下,提醒我說話。

「當然。」我艱難的笑了一下,然後起身接待趙時。

「這位是文宿。」趙時攬了一下文宿的肩膀。

我垂在身側的手,不自覺捏緊。

文宿優雅的招手:「大家好。」

趙時將她的手拉下來,握在手心,拉到桌邊。

趙時給她拖椅子。

文宿捋了一下裙子,說:「謝謝」

大波浪長發從耳後卷到發尾,另一邊掛在耳後,文宿的五官被襯得更加嬌小。

吃飯的時候,我起身去了一趟衛生間,去的時候我給文宿發了微信,但她沒有跟著出來。

人生的反轉,有時候就在一瞬間。

我坐在椅子上,猛灌一口酒。

我想起沈松的話:文宿個婊子。

我想起女兒的話:她是個賤人。

我想,她真的是個婊子,是個賤人。

因為文宿,我多次分神。

席間,朋友多次提醒我應酬。

文宿跟我是兩個極端,我頹廢,她興奮。她很會調節氣氛,哄得大家非常開心。她話也說得漂亮,每個人在她嘴裡都是完美的。

一頓飯吃了兩個小時才吃完,趙時很開心,朋友很開心,連帶著陪酒的女人也開心。

與此同時,趙時也把活應了下來。

晚飯結束,文宿跟著趙時離開。

我站在餐廳門口,一腳踹翻旁邊的垃圾桶。

一個朋友看出我的心思,拍了拍我的肩膀:「看上那個狐狸精了?」

我叉著腰大口呼氣,酒氣隨著怒氣噴出去。

朋友給我遞了根煙:「沈松今天又進去了。」

「什麼?」我瞬間清醒。

我的機會沒了。

不對!

我的交易失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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